川教学会〔2021〕5号
四川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科研
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市(州)教育学会,本会有关分支机构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助推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,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建构,满足广大会员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需要,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管理办法》要求,现就2021年度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题范围
申请者可从教育基本理论、教育管理、教育信息技术、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、课程与教学改革、教师教育、体育与艺术教育、民族教育、学前教育、教育发展与改革等领域选题,结合本单位、本区域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确定研究课题。
二、申报指标
依据各市(州)教育规模及教育科研发展情况、本会各分支机构的会员数量等,实行限额申报。分配指标如下:成都不超过30项,其余市(州)分别不超过10项;本会学前教育分会、农村教育分会、德育分会、音乐教学专业委员会等不超过10项,其它分支机构不超过5项。未完成换届(重建)或成立的分支机构,今年不组织申报。
每个会员(含单位会员)限申报1项。
三、课题负责人及主研人员资质
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是本会会员,且会员证有效期在2021年6月1日以后;具有中学高级(副教授)以上(含中学高级和副教授)职称;不具有相应职称者担任课题负责人,必须由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者2名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;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课题负责人的科研态度、专业水平、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,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。
本次课题申报主研人员的前五名(含课题负责人)限申报1项。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的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四、申报要求
(一)课题负责人要严格按照《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》要求,认真填写《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资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(以下简称《评审书》,见附件2)。
(二)各市(州)教育学会、本会分支机构,要按照《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》和本通知要求,认真审核,择优推荐,签署意见和签章,填写“2021年度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”(以下简称汇总表,见附件3)。
(三)本年度申报课题,只收取电子版材料(PDF格式)。各市(州)教育学会和本会分支机构,将《评审书》和汇总表(电子版,鲜章,PDF格式)命名为“某市(州)或分支机构2021年课题申报材料”的压缩文件,于6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:787066404@qq.com。
五、申报工作步骤
第一步:申报者(课题负责人)填写《评审书》
第二步:所在单位签署意见、签章
第三步:市(州)教育学会或本会分支机构审核
第四步:市(州)教育学会和本会分支机构发送电子版(PDF格式)材料。
凡未按时报送材料,以及填报格式不符合要求者,视为申报无效。
联系人:刘怀明(028-85718329) 刘方(028-85876171)
附件:1.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请·评审书
2.2021年度四川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
四川省教育学会
2021年3月2日